省司法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08.11.2017  01:44
  •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发〔2017〕2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赣发〔2017〕29号)、《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司明电[2017]48号)精神,11月6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通知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工作着力点体现到落实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上来,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通知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围绕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着力提升服务法治江西建设的能力水平;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围绕从严治党新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部署和厅党组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专题部署,制定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好领学宣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主动走上讲台,带头开展宣讲。要抓好学习培训,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中党中央即将部署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专题学习、专家辅导、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发放辅导资料、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方式,系统全面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覆盖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要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