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丕龙赴赣州开展小水电调研

05.11.2018  16:11

实地调研小水电站(图一)

座谈会现场(图二)

从长江经济带生态审计和“绿盾2018”涉及我省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来看,赣州市小水电呈现整改电站多、整改问题杂、整改任务重等特点。为进一步了解市县在推进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月30日-11月1日,省水利厅副厅长杨丕龙率省农村水利水电局相关人员赴赣州市开展小水电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崇义县乐洞河流域10座水电站现场,深入察看并了解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耐心询问水电站整改过程和整改后生态流量泄放、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情况。随后,调研组分别在崇义县和赣州市组织召开了小水电调研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县水利部门的工作汇报,市县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小水电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部分业主代表在水电站拆除或整改上的态度和利益诉求。

杨丕龙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自长江经济带生态审计报告反馈小水电问题以来,赣州市及崇义县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快速有效。

杨丕龙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已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小水电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处在矛盾的叠加期、负重期和窗口期,且由于小水电长期以来的历史欠账多,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需要和小水电行业回应舆论关切的社会责任,因此,此次“风暴式”小水电问题专项整改势在必行,希望小水电问题整改利益攸关方要理解和配合政府,积极参与整改工作。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小水电问题整改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兼顾涉改方的合理诉求和既得利益。

杨丕龙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整改,以恢复生态、不造成二次生态破坏为目标,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要分类施策推进整改,不搞“一刀切”,分步骤、分阶段、分层次稳妥推进。要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对确定拆除的水电站要科学合理开展第三方评估,既要考虑企业承担的风险费用,也要考虑政府推进整改的公益性因素;要善于运用行业标准指导最小生态流量问题整改。要敢于担当推进整改,作为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既要坚决执行上级政策,确保大政方针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地,也要敢于担当,保障电站利益攸关方合法权益。

赣州市水利局及相关11个县(区)水利局负责同志,市发改、环保部门的同志,市小水电协会及部分电站业主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崇义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同志先后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