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省派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考核评定等次为“好”的单位

19.09.2018  17:46

近日,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15-2017年度省派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赣开发[2018]9号),我校荣获2015-2017年度省派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考核评定等次为“”的单位;我校保卫处(部)副处(部)长李超琍同志作为定点帮扶贫困村“第一书记”,被评为2015-2017年度省派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东乡区王桥镇菱塘村被定为我校2015-2017年定点帮扶贫困村。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帮扶工作队由学校保卫处(部)副处(部)长李超琍、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党政办主任李甘、党委组织部(党校)秘书陈婧三位同志共同组成。工作队结合菱塘村实际,和村委共同科学编制《东乡县王桥镇菱塘村“十三五”期间扶贫发展规划书》,同时协调各方资源,为菱塘村提供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图。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学校保证了定点帮扶贫困村每年相应的产业扶贫资金和节假日慰问资金,同时,学校教务处、人民武装部、医院等职能部门及工作队的同志,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学校优势特长,对菱塘村进行医疗、文化和产业上的扶贫。工作队通过切实有效的精准帮扶措施,重点解决制约菱塘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为菱塘村民办实事、解难题,改善农民生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抚州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以及菱塘村群众的一致好评,较好地完成了精准扶贫工作任务。2015年至2017年江西日报先后报道了《“南工”倾情扶贫带富乡亲》《用工作实绩赢得百姓的尊重》,记录了我校扶贫工作队在菱塘村的扶贫纪实和扶贫成果。“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李超琍同志曾多次被授予“最美扶贫人”称号。(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