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启动

30.07.2018  14:43
图为新闻发布现场
  •   7月30日,第七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三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由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江西网、法治江西网联合承办。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邓奕强详细介绍和解读了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并与江西日报社副总编陈晓云、省司法厅普法教育处处长胡大德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实践。旨在通过推荐和评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树立和宣传一批法治先进典型,推进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实践。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实践
      据介绍,2011年以来,我省连续举办了六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二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宣传表彰了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有效增强了全民法律素养,推进了法治江西建设。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树立和宣传一批法治先进典型,推进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实践,今年继续举办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强全民宪法观念、树立全社会法治信仰为着力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氛围,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全面深化法治江西建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评选活动将突出宪法主题,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自觉践行法治来组织推荐。2017年以来,凡对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以及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都可以参加评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9月底定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
      根据活动安排,8月1日至8月2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8月21日至9月20日为初选公示阶段,初评委员会将评选确定20名入围候选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候选法治事件。候选法治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以及候选法治事件在省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投票;同时组织公众代表投票。

      9月21日至9月30日为决选定评阶段,定评委员会将根据公众投票、公众代表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确定当选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新闻媒体公布。

      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为颁奖宣传阶段。届时,主办单位将举办颁奖仪式,邀请省领导为第七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同时,组织协调各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深入宣传当选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并适时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努力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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