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等6件涉水法规纳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4.11.2018  18:4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保障我省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顺利推进,《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获省委批准。《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提出的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战略目标,提出立法项目104件,并按立法条件成熟程度分为一、二、三类,其中涉水法规项目6件。《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列入一类项目;《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条例》《江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改)》列入二类项目。目前,《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4月2日通过,《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未来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立法规划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落实立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