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昌召开

13.12.2018  03:30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精神,深入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优良信用环境。11月30日上午,经厅领导同意由厅律师工作处牵头召开江西省司法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江西省发改委财经处处长余世华、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郭庆瑜、江西省律师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高璇及厅机关十个部门共18人莅临该所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郭庆瑜主持。
      在刘卫东主任的引导下,余处长一行参观了该所办公环境、党建活动宣传栏、党员学习专栏及律所历程墙、律师文化走廊。余世华同志对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
      随后,余处长一行来到该所六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江西省司法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郭庆瑜在会议中发言。他指出,一、要提高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要高度重视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确保各项安排部署有落实、快落实;二、进一步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作用,促使各行各业在信息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推进的工作中有幸福感;三、要求近期做好年度各部门(室、局)2018工作总结。
      余世华处长在会议中介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指出,信用体系要“三步做好”:1、搭建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重点领域征信信息的归档与服务;2、规范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各地、各部门要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用信息,及时汇集至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信用记录共享共用。逐渐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3、深化信用理念的教育,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加强部门与媒体的合作,全方位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介诚信典型。
      该所刘卫东主任介绍了本所律师队伍在规范建设、信用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会议期间,省厅各处(室、局)与省发改委领导、专家进行了丰富的对话与交流,并纷纷表示,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过去工作的扎实基础上,更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