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启动《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

26.10.2017  17:38

  为贯彻落实新修《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根据立法工作法制统一原则,我局启动了《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工作。一是对《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总结了颁布实施以来的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二是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结合省人大听取我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的赴各地进行调研,征求了基层对修订省《条例》的意见。三是结合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拟清理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了清理,并建议省人大和省政府将修订省《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四是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吸取《宗教事务条例》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修订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和实践经验,起草了省《条例》修订初稿。下一步,江西省民宗局还将积极与省法制办和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对接,加快工作进程,争取新修订省《条例》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