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18.12.2017  21:38

  

  《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起正式施行。12月13日下午,贯彻实施该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虹,省政府副省长吴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主持。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用法律的形式推动林木种子行业转型发展,既是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具体贯彻,也是生态建设机制创新的一次先行先试。条例共9章55条,确立了推进林木种子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现代林木种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总目标,明确了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木种子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品种选育、新品种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到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林木种业发展链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理清了发展思路。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严格执行好条例各项规定,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大力支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子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