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拳打击商业领域“潜规则”

01.10.2013  16:39

        5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针对工程建设、采购销售、银行信贷、产权交易、资源开发以及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今年1至4月,全省共侦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6起,查处犯罪嫌疑人93人,涉案金额达1004.35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5倍、3.8倍、3.5倍。

    据办案民警分析,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常见于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商业购销等商业活动领域,在教、科、文、卫等领域以及农村也大量存在。从作案手法看,商业贿赂形式越来越隐蔽、多样,手段不断变幻,除了常见的“回扣”、“好处费”外,还有大量所谓“讲课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信息费、顾问费”等。从贿赂的内容看,不仅有现金、购物卡、奢侈品、汽车甚至住房,还有资助到外地及出国(境)旅游、赠送“干股”、假“投资”分红等等。商业贿赂不仅滋生大量社会腐败行为,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有效打击和防范商业贿赂犯罪,我省在全国首设了“商业贿赂犯罪侦查指导科”专门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省、市、县三级经侦部门建立完善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打、防、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同时,建立完善商业贿赂犯罪信息库,从根本上提高打防控商业贿赂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凡是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都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省公安厅已开辟多个举报渠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其中省公安厅开设的举报电话为0791-87288190、87288183,群众也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同时还可以登陆江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jxga.gov.cn)经济犯罪举报中心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