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行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新闻发布会召开

20.06.2018  01:25

新闻发布会会议现场

姚毅臣副主任接受江西2套记者采访


媒体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管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深入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湖长制。6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举行“深入推行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新闻发布会。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介绍了我省深入推行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等情况。省环保厅副厅长曹永琳、省林业厅副厅长胡跃进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姚毅臣介绍,《工作方案》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既体现中央精神,又紧密结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实际;二是既维持现行河长制体系,又进一步对湖长制体系进行明确;三是既细化明确湖长职责,又重点压实湖长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及特殊性,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湖泊全面实施湖长制,加强湖泊保护管理,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具体目标是:通过全面实施湖长制,确保湖泊面积不缩减,湖泊水质不下降,湖泊生态不破坏,湖泊功能不退化,湖泊管理更有序。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境内天然湖泊和城市规划区内湖泊均纳入实施湖长制工作范围。考虑与原有河长制组织体系相衔接,明确水库、山塘等人工湖泊仍然按河长制组织体系实施。同时,明确全面实施湖长制的主要任务有7项,分别是: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湖泊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

姚毅臣指出,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责任单位联动配合,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以清河行动和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奋力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 河湖管护成效显著。一是党政同责的组织体系日益健全。目前共设立五级河(湖)长2.5万人,配备河湖管护人员9.42万人。二是不断优化的制度机制得以落地。先后出台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工作督察制度、验收评估办法、表彰奖励办法等7项制度。三是问题导向的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清河行动”“消灭劣V类水”等集中整治行动,河湖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部门协同的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在省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结合职能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形成水陆共治的强大合力。五是常态长效的河湖管护有所创新。探索和实践了以水利、公安、环保等部门为主的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局)和水利警务室等多种执法形式。创新“河长制+精准扶贫”,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六是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全省共确定130条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规划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73个,规划总投资约388亿元。七是河长制法制化建设加快推进。先后制定出台或修订出台《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法规。《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拟于今年正式出台。八是河湖管护的浓厚氛围持续提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标语和主题LOGO社会征集活动、编印发放中小学生河湖保护教育读本、倡导河长进党校带头宣讲河长制等方式,形成了全社会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38家中央和境外驻赣媒体、省内有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并踊跃提问。省直有关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