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立和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24.12.2018  19:11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江涛同志讲话
  •   12月21日,江西省建立和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司法厅召开。

      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省律师协会等1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共同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实施“走出去”战略出谋划策,这是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对推进江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

      江涛指出,建立和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是根据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原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的,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联席会议的工作,既要顾及全局,又要突出重点。要着力从四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为“一带一路”建设、为我省企业和个人“走出去”、为我省外事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国门。探索建立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我省外事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三是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提升我省律师在涉外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四是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

      江涛强调,作为省级层面的联席会议,我们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为各设区市的联席会议提供示范和指导。联席会议的职能主要有四项:一是统筹协调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工作;二是加强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三是协调解决涉外法律服务业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四是沟通交流涉外法律服务业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希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重视、支持联席会议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信息畅通、行动协调、工作联动,共同推动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