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05.01.2018  18:22

  经十四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我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计重点及保障措施,体现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新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做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要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行为。要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强做优做大,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好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督促落实。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审计工作行为,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