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签发总河(湖)长令 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13.12.2018  03:21

近日,省委书记、省级总河长、总湖长刘奇签发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集中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清四乱”攻坚战。一要落实整治责任。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清四乱”行动的组织领导者,按照“村巡查、乡报告、县处理、市协调、省督导”的要求分级落实整治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河湖“清四乱”行动的实施主体,具体履行“清四乱”的职责。二要明确整治措施。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挂图作战,确保问题整治一项不漏、一步不落。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非法采砂、非法矮围网围等问题,要以铁的手腕、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坚决整治。三要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河长办是河湖“清四乱”行动的协调机构,按照“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要求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有序、联动有力,务必使“清四乱”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鄱阳湖水质下降问题,将“清四乱”与 “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解决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今年10月以来,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江西省上下在近几年来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的基础上,快速响应、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各地基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很多地方边查边改,整治成效已初步显现。此次省级总河(湖)长签发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令,将进一步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平台作用,积极推动各级河(湖)长尽职履责,有力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真正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