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22.08.2017  21: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80号)精神,日前,江西煤监局结合《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赣安监管煤字〔2017〕114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的和谐环境。

  “专项行动”剑指15类违法违规行为:矿井证照过期的;“五职”矿长未配齐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超层越界开采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水患严重,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自然发火严重,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的;未实行正规开采;未取消木支护的;没有双回路供电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存在以上重大隐患的,将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将年度监察计划纳入大检查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体检”、“五项”专项监察与年度监察计划的有机结合,确保监察计划全面完成。二是要将安全“体检”纳入大检查工作中。对尚未完成安全“体检”的,按“体检”工作方案要求保质按时完成。对已完成安全“体检”的,要按照安监总办〔2017〕78号文件要求的重点检查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明查暗访以及安全“体检”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要对灾害严重、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的重点煤矿进行“回头看”。“回头看”重点抽查一、二类矿井(省局的分类分级标准),要求抽查矿井比例不少于50%。四是要对已通过复产复工矿井按照安全“体检”的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验收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由验收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坚决防止此类煤矿“带病”恢复生产建设,要求抽查矿井比例不少于50%。

  “专项行动”强调,要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存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五职”矿长不全的煤矿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到2017年年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黄敏辉)

安源区农业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源区农业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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