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14.03.2016  12:47

近年来,玉山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服务和保障绿色崛起上展现检察新作为,为玉山建设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持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履职,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同时,针对本县接纳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走访。

  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加强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流程监督,保证该类案件实体和程序高效规范,提高打击质量。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并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增强被查出案件的社会效果,凸显震慑犯罪的作用。

  开展生态行政执法监督。对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督促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