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建立厅法律顾问现场办公日制度

21.08.2018  16:54

近日,省环保厅印发通知,明确建立厅法律顾问现场办公制度。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开始,每年单月的第一周星期五上午请厅法律顾问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业务。

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以及干部职工个人均可以现场向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活动,办理事项包括日常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需要法律顾问法制审核把关的各项业务工作、个人和家庭涉法问题以及其他法律事项。

设立法律顾问现场办公日,是进一步加强厅法治环保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功能,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稿件审核人: 李阳根 责任编辑: 熊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