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遴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

29.09.2017  23:32

  •   日前,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公开遴选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这是我省为适应环境损害诉讼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评选出高资质高水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我省评审专家库共设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等7个领域的专家库进行公开遴选。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审判、检察、公安等环境保护司法、执法工作并熟悉相关鉴定业务;从事或参与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和地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制度与技术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健康状况良好,可以参加有关评审、评估和培训等活动。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可自愿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一经建立,省司法厅将开始依法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申请。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