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宪法专题学习会

30.05.2018  17:47

5月29日,学校在行政楼500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宪法专题学习会。校党委书记徐兰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沈桥林教授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在家校领导,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业务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院长、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参加了学习会。

沈教授从现行宪法的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概述、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宪法条款部分的修改、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等6个方面,以本次修宪前后的内容对比,对新时代首次修改宪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精辟的阐述。报告主题鲜明、逻辑严密,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对我校学习宣传新修订宪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徐兰宾在主持讲话中,结合报告内容,对如何切实抓好我校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开创学校依法治校新局面。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学校各单位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修正案,注重把握思想内涵,吃透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徐兰宾指出,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进依法治校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文/徐金兰  图/潘旭)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