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

11.10.2017  10:32

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省纪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pdf

   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