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20.03.2019  22:50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我厅受理了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规划选址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人:黄 晶   电话/传真:0791-86717358

附件1: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公示说明.doc

附件2:赣浙国华信丰电厂公示图.rar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