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二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
——二论中央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本报评论员
效果是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改革的基本评价标尺。这次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之所以能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关键就在于坚持效果取向,坚持内涵发展,推进组织制度创新。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有近140家,如果按照传统的“点对点”方式推进全面派驻,势必需要增加大量机构、编制和人数。我们不能一讲改革就要编制、增人员,必须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使改革效益最大化。这次中央纪委全面派驻改革完成后,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增加了80多家,监督对象翻了一番还要多,但派驻机构数量不增反减,由改革前的52家减少到现在的47家,实现了精简高效。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就要把这一组织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
提高效率,才能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次改革,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47家派驻机构中,有27家是实行综合派驻,负责监督11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方式结合,既强化了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的权威,又便于深入掌握所监督部门情况。现在,机构设置数量减少了,监督覆盖面扩大了,监督对象多了,就要“以点带面”,着力提高机构运行效率;就要更好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提升实效,才能强化派驻监督职能。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次改革的价值指向就是强化这一职责。综合派驻在一处办公、监督多个部门,派驻机构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但要防止监督浮在表面、浮光掠影。单独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要避免监督“抹不开面子”。派驻机构只有创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意识,才能防止出现“驻”的制约和“派”的无力,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派驻监督覆盖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情况复杂,全面监督、从严监督的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创新、监督理念创新,不断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强化党内监督就有了重要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