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项举措确保“规范年”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10.10.2017  11:56

                   

  一是推行以案释法。省局要求各地选取1个宗教活动场所,将其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或好经验好做法)作为案例分析,从宗教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着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做到有点有面,有总结有建议,有突出有亮点。目前,共搜集案例11个。

  二是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培训入手。省局下发文件规定活动期间各地必须至少举办一期场所负责人相关知识培训班。南昌市举办了宗教界代表人士高级研修培训班,用7天的时间采用集中学习、座谈会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设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中国传统宗教与慈善》《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推动学员提高能力素质,更好地履职履责。宜春市召开全市民宗局长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团体负责人专题研讨班。

  三是把“规范年”创建活动与宗教慈善公益事业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公益慈善导向,引导宗教界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慈善事业制度化、规范化。经省局统一部署,江西省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及省属基金会启动了“扶贫攻坚、五教同行”主题活动,重点选取四个贫困村,依照各教特色,做出相应的具体部署,派员到相关帮扶点进行实地考察,梳理并认领扶贫项目。目前,筹集资金近200万元。 

  四是加强对宗教团体财务管理的督查。在省局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中,增加了对全省性宗教团体的检查,主要对其执行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情况的检查。九江市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市级宗教团体的财务进行审计,采取领导回避制,即主管部门领导不打招呼,由审计组与审计单位接触,让审计单位按工作程序正常进行,公正客观出具审计报告。

  五是将规范年活动与场所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宁都县在永宁寺、青莲古刹设立警务室,安装警民一键通,主动加强与寺庙的对接和联系,整合治安、国保、交警等力量,落实常驻警务人员,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方便报警和求助,加大对寺庙的安保力度,维护了信教群众的活动安全与出行秩序。丰城市民宗局邀请市消防大队的教官来到市剑邑万寿宫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确保道教庙会等大型宗教活动的顺利举行。

  (宗教一处 胡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