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三个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修订版

12.02.2018  19:24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联合核准发布了新修订的《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和《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

新修订用水定额标准成果,分析了我省2011版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城市生活、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标准的实行情况,针对工业、农业、居民生活领域的新变化和新需要,经过大量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比对国家要求以及条件相似省份已有成果,通过了长江委技术评审和省质监局标准审定,定额成果在覆盖性和先进性方面较之前成果有了明显提升。

新修订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用水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标准体系,有助于促进各行业合理用水、节水减污,为我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