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江西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管理办法(试行)》

22.02.2018  21:51


      为提高我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及加强我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推进全省药品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工作,省局结合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于近期出台了《江西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18条,内容涉及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风险研判定义、职责分工、风险信息收集、风险信息上报、研判组织形式、研判频次、研判原则、研判方法、研判程序、研判意见、风险控制、研判总结、风险警示信息发布等内容。该办法规定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局主要负责风险分析和评估,市、县局主要负责风险信息上报和风险控制,省局或由省局授权设区市局发布风险警示信息。


      省局希望通过建立该办法,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根据分析和评估意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药品安全风险。(药化生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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