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我省推进城镇贫困群众全面脱贫解困

13.03.2018  03:41

  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既包括农村贫困群众,也包括城镇贫困群众。

  我省在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高度关注城镇贫困群众,努力探寻一条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城乡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新路。

  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

  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省委书记鹿心社始终关心关注城镇贫困群众。去年11月20日,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分组讨论上,鹿心社就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解困问题与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交流。他说,在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如何帮助城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现在农村脱贫工作上下高度重视、扶贫机制相对成熟,我们要借鉴好经验,根据城镇贫困人口的特点,推出相应的帮扶举措。现场,他作出部署,要求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提出政策建议。

  20多天后,鹿心社又深入瑞金市调研,看到部分城镇贫困群众住房逼仄简陋,生活捉襟见肘,心情十分沉重。他坚定地说:“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我们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使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一场为城镇贫困群众全面脱贫解困的大调研、大推进拉开了帷幕。

  去年12月,省民政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分组深入11个设区市大调研,摸清城镇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听取各方对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意见建议。

  去年12月28日,在召开部门协商会、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多方征求意见、数次修改完善,省民政厅、省总工会以专报形式起草了《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初稿。

  今年1至2月,各相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进行了又一轮广泛调查和研究。2月24日、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相继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意见》。

  3月6日,《意见》在作最后修改完善后,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正式下发。

  以人民为中心,全省上下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块使,只用了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一张事关广大城镇贫困群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脱贫解困网在全国率先织就。

  这张网,惠及全省贫困程度最深的城镇特困人员1.73万人;城镇低保对象66万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20.88万人,约占全省城镇户籍总人口的4.98%。

  这张网,从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住房安全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各类资源帮扶等八个方面为城镇贫困群众量身定制了帮扶措施。

  ——针对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由财政负担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负费用,今年的标准是每人每年210元;财政出资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城镇贫困对象,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由财政出资为其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针对城镇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纳入医疗救助筹资范围。

  ——稳步提高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20%安排照料护理经费,2018年分别为1200元、300元。

  ——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去年的600元提高到今年的755元;加大对城镇孤儿保障力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略高于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予以保障,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从去年的每月70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月800元,机构供养孤儿标准从去年的每月110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月120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去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今年的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去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今年的70元,并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我的生活更有盼头了!”在得知我省出台《意见》后,上高县学园路居民聂望云激动地说。去年,正在上大学的聂望云因头痛、呕吐严重住院,被确诊为室管膜瘤,手术花去了21万多元。因为不是城市低保对象,他只享受到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今后,像他这样因为重大支出造成贫困的城镇困难群众将享受到更多保障。

  一张城镇贫困群众的民生保障网正在加紧编密织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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