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会

08.03.2018  14:42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厅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3月5日下午,省水利厅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会,认真总结我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对标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研究部署2018年度我厅(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厅文明委副主任蔡勇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省鄱建办、省水投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厅直机关党委(厅文明办)负责人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省水利厅(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清单》中的责任分工、责任部门作了认真说明。省水科院和省水保院两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蔡勇对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不仅关系到我厅社会形象,更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完成我厅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全厅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践中。

蔡勇强调,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文明创建与水利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文明风尚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着重围绕测评标准体系、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水利工作、丰富活动载体等六个方面抓创建,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蔡勇要求,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建工作责任的落实,通力合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要按照责任清单逐条抓好落实,顾全大局、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厅创建工作“一盘棋”。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厅文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进行跟踪督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严格奖惩考核,努力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