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26.08.2017  23:35

鉴于今年第14号台风“帕卡”对我省的影响,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水利厅决定自8月26日12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目前,省防总已要求赣州、吉安工作组随时待命。同时,省防办下发《关于做好第14号台风“帕卡”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总和防汛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跟踪监测预报,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防御重点,坚持提前转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人员聚集区、旅游景区、施工场所等重点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