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10.10.2017  11:56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7日正式公布以来,省局第一时间下发了专门文件,部署学习宣传工作,并持续关注各媒体报道信息,及时转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有关报道和文章,加强宣传和正面引导。要求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各宗教团体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九江、南昌、萍乡、抚州、吉安等地宗教工作部门对学习贯彻新《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新《条例》,掀起了学习新《条例》的热潮。

  各地认真组织学习了新《条例》全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人民日报头版文章《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以及新《条例》宣传提纲等相关材料,对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纷纷认为新《条例》更好地体现了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有利于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推动解决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突出问题,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