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团委被团省委授予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3.05.2017  17:59


日前,共青团江西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赣青发〔2017〕15号),我院团委被授予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管理与经济学部2014级梅博晗同学被授予2016 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这表明2016年度我院共青团工作得到了共青团江西省委的肯定,也标志着学院的共青团事业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2016年,学院团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的重要指示和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立足本职岗位,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大局,服务学院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实现了“日常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卓有成效、创新工作亮点突出”的新局面。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的荣誉是对我院共青团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干部、团员青年的充分肯定。学院团委将继续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跟时代、勇担使命、开拓创新,为学院共青团事业再立新功,为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扎实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