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有市级补助

11.10.2017  12:14

  我市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和奖励方案
  南昌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高小茜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制定了《2017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和奖励方案》(简称《方案》),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助、产业发展奖励、产品研发奖励、省外销售费用补助和充电设施建设补助作了明确规定。据悉,今年我市计划完成506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其中乘用车4300辆、客车480辆、专用车280辆。

  消费者购车

  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

  《方案》中明确,车辆购置补助的补助对象为2017年度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市级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今年市级补贴标准中,新能源乘用车单车购置市级补贴额=2017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15%(系数);新能源客车单车购置市级补贴额=2017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15%(系数);新能源专用车单车购置市级补贴额=2017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10%(系数)。

  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

  奖励金额1500万元封顶

  根据《方案》,产业发展奖励的奖励对象为注册地在南昌市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三电(动力电池、电控、电机)系统生产企业。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奖励金额1500万元封顶,新能源客车销售量奖励金额500万元封顶,新能源专用车销售量奖励金额100万元封顶。

  对南昌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全新车型,每个车型给予70万元的研发奖励;对南昌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新产品,每个产品型号给予20万元的研发奖励。对向省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按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金额为准),给予2%省外销售费用补助。

  今年计划推广5060辆

  新能源汽车

  据悉,今年我市计划完成506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其中乘用车4300辆、客车480辆、专用车280辆。

  在私人乘用、公务用车、出租车、租赁公司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4300辆,以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为主。在公交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480辆,计划在主城区公交线路上投放。在邮政、快递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0辆,主要为纯电动邮政车、快递车等专用车。在城市物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0辆,主要为纯电动物流车等专用车。在市政环卫用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0辆,主要以纯电动环卫车为主,根据环卫车更新和扩容的需要推广。在电力、燃气等城市服务行业的便民服务、巡检维修及通勤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70辆,以纯电动专用车为主。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在公交、出租、城市客运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减免新能源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减半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