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路灯“扫盲”工程成效显著

21.01.2015  12:12
      自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江西赣州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路灯“大扫盲”工程。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清时期,赣州素有 “三十六条街,七十二条巷”之称,如今的赣州,凭借苏区振兴发展的东风,城市建设和发展后劲更是日新月异。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欠发达,路灯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许多街巷和道路有的没有路灯,有的路灯已老化破旧。为改善群众居住出行环境,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着“路修到那里灯就装到那里”的原则,对中心城区路灯设施实施了“大扫盲”工程,基本实现了路灯设施全覆盖。
      据了解,为实施好这一民生工程,赣州市市政路灯部门一是采取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扫盲”帐户:每年召集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开会,对其所在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报市政部门汇总后进行核实,再打包报市政府立项。二是合理规划,提前布局。将路灯项目工程与道路项目工程同时规划设计与立项实施。同时将智能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一并完善。三是分级负责,逐步推进,小街小巷路灯项目由区一级负责实施,主次干道路灯项目由市本级实施,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负担。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市路灯部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大力采用绿色节能产品。凡新建工程,一律采用LED等节能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自“苏区振兴意见”实施以来,共投入路灯“扫盲”资金3500余万元,安装路灯3500余杆(6200余盏), 截止2014年底,赣州中心城区路灯总量已达30000余盏(含开发区),新增路灯占路灯总量的20.7%,规模为该市历史之最。 路灯“扫盲”工程的实施,使路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极大程度地改善了群众的人居和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