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案例

18.09.2017  19:44
  为持续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9月15日,抚州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案例,分别是:

   广昌县盐务局驻村扶贫工作队作风不实问题。 广昌县盐务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以来,极少下村开展工作,多次督查均不在岗,且经组织约谈后,仍无实际整改举措。为严肃纪律,广昌县纪委对广昌县盐务局党支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中共江西抚州江盐华康盐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对广昌盐务局局长罗华林、副局长(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冯晓俊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半年度全市盐业工作会上作公开检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年度考核不予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本年度不计算为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对广昌盐务局职工(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方苑伟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年度考核不予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本年度不计算为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金溪县交通运输局6名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 2016年7月22日,金溪县交通运输局渡口站站长王小莲、财务股股长何岩苇、生产技术股副股长唐林与浒湾镇中洲村委会民兵营长邹桂平和施工方梅绍泉等人,前往浒湾镇中洲村验收下付至赤桥村小组水泥路(扶贫项目)。王小莲、何岩苇、唐林等3人未按规定进行认真测量验收就在《验收单》上签字;金溪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雪标、副局长白小安、公路站站长黎和平等3人作为农村水泥路验收小组成员,在没有到现场验收的情况下也在《验收单》上签字,致使浒湾镇中洲村委会从该扶贫项目资金中多套出5万元并挪作他用,浒湾镇中洲村党支部书记张恒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金溪县纪委给予张恒云党内警告处分,对陈雪标、白小安、黎和平、王小莲、何岩苇、唐林等6人进行诫勉谈话。

   东乡区供电公司和区执法局“连心小分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经查,东乡区供电公司“连心小分队”在省委督导组检查时,第一书记不在岗,也没按规定请假,所联系贫困户申请表、审批表和结对帮扶表格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信息资料不全;区执法局“连心小分队”所联系的马圩镇8户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不清楚、不了解。东乡区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小璜镇横山村第一书记、区供电公司电力警务室主任、“连心小分队”负责人占明标党内警告处分,对区供电公司党组书记何宽华,区执法局副局长、“连心小分队”负责人黎勇进行提醒谈话。

   南丰县工信委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2017年6月,市委巡察组在扶贫领域巡察督查中发现,“四进四联四帮”工作开展以来,南丰县工信委驻太源乡寨俚村“连心”小分队干部吴华珍没有与结对帮扶户面对面帮扶,造成结对帮扶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经核实,2016年9月,南丰县工信委驻太源乡寨俚村“连心”小分队成员吴华珍因个人身体原因向其所在单位县工信委请假九个月,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南丰县工信委并未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驻村帮扶工作。南丰县纪委对县工信委主任吴四根、县工信委原主任黄珺进行提醒约谈,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