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构筑百里长江“最美岸线” 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江西样板”

24.08.2018  10:10

长江奔流入赣,赋予了江西152公里的迤逦岸线。近年来,江西全省上下“共抓大保护”,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着力构筑水美岸美产业美的百里长江“最美岸线”。近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做客新华访谈,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交流。

精彩观点

新华网: “长江经济带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江西如何从源头准入、污染防治、全程监管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江西力量’?

陈小平:“构筑水美岸美产业美的百里长江‘最美岸线’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经济带覆盖11个省市,面积约 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 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浑然一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召开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共30项工作,加强“五湖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构筑水美岸美产业美的百里长江“最美岸线”。首先把好源头准入关。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深化产业园区、流域、港口航道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限定区域污染物排放量、控制自然资源开发强度;优化沿江工业布局,在长江及其主要支流一公里内不得新布局化工、造纸、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严控石化、煤化工等产业。其次加大污染综合防治力度。重点推进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鄱阳湖沿线20个乡镇实施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鄱阳湖周边1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消灭全省44个重点治理断面的劣V类水;三年对全省2400个农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再次是加大全程监管执法力度。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一系列三年行动,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力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行动,推行“双随机”监管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对全省43类行业污染源分四批四个阶段施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打造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江西样板”。

新华网:“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也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核心内容。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江西省做了哪些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和要求?

陈小平:“江西连续三年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行动

长江每年供水量超过 2000亿立方米,保障了沿江4亿人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是中华民族战略水源地。为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近年来,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组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推进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设立警示标志。截至目前,共划定14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地市级34个、县(区)级112个。二是积极推进备用水源建设。督促各地严格按《水十条》要求,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备用水源建设。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自2016年以来,我省连续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行动。对全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231个,建立了问题清单。截至7月25日,全省县级饮用水水源地231个问题已整治完成90个,占比39%。连续开展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所有地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多次排查,共排查发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204个,目前已整改200个。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所有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全省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

新华网:“‘千河归一湖,一湖入长江’的独特生态特性,决定了江西不能仅仅盯着这152公里的长江岸线。近年来,江西采取了哪些做法,推动全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和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小平:“对‘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实行生态补偿

在推动全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和治理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实施《水十条》。组成省直联合督导组,对设区市实施《水十条》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地完成《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对11个设区市实施《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等级。同时,针对全省部分水质断面降类、水源地水质超标等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约谈了相关设区市政府。二是集中整治污染严重水体。自2017年5月起,按照省委、省政府“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消灭44个重点治理断面劣V类水”的要求和部署,采取摸底调查、科学研判、工程措施、精准治污、加密监测、定期调度、预警约谈等有力措施,全面打响了劣V类水歼灭战,2018年5、6、7月连续三个月这些重点治理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三是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1225个问题已完成整治700个,占57%。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点位683个,发现问题336个,已完成整治325个,完成率96.7%。开展清废专项行动。督促各地环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水利部门排查的538处固体废物存放点位,和生态环境部开展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所发现的新增的147个点位进行了鉴别与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各点位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四是加大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力度。截至6月30日,今年全省74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6个已建成。全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殖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38146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省2634家未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截至目前,有7个已开工建设(处置中心2家、水泥窑协同处置2家,特色园区处置项目1家,企业自行处置项目2家),2018年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2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9.5万吨/年。六是加强鄱阳湖生态保护。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岸线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围绕鄱阳湖保护先后颁布了4部地方法规。七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开展防治船舶污染专项整治,通过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和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督等,强化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杜绝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八是着力推进全省流域生态补偿。从2016年起,根据流域上下游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情况,对全省100个县(市、区)实施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向“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2016~2017年,已共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47.81亿元。

新华网:“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导下,江西省环保厅将采取哪些举措来实现可持续的‘长江大保护’?

陈小平:“提高长江经济带环境准入门槛 守住生态红线

我们将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采取切实有力的举措,推进实现可持续的“长江大保护”。一是落实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高长江经济带环境准入门槛,出台落实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守住生态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优化沿江企业、产业和码头布局,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去年治理“四尘”“三烟”“三气”成果,重点采取“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等措施。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推进设区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清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摸清全省固废存量和污染现状,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是做好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全面启动我省环境监测事权改革,上收110个省控断面、150个县界断面、14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3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域断面,120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2136个设区市城区噪声监测点位的监测事权,实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四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7大专项行动,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健全案件移送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制度,抓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五是加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合力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筑牢全民环保意识,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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