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开启“协商课题+委员提案”模式

09.03.2018  15:11

    记者从省政协办公厅了解到,《2018年度省政协协商工作计划》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三办”名义于3月7日印发。今年的协商工作计划由11项协商议题和25件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组成,首次开启“协商课题+委员提案”模式。这也是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首次列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委书记鹿心社高度重视省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姚增科强调,制定协商工作计划,要将协商课题与委员提案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选题立项原则,即对标中央、大局急需、党政重视、社会热议、群众关切;协商课题要注重少而精、专而深,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开展调研,牢牢抓住问题的“牛鼻子”,在充分掌握世情、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注重实效。

  11项协商议题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省直有关单位、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各设区市政协征集的109项协商议题中选出,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江西高新技术企业与产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制度”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议题。其中,“营改增推进工作”“市县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成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等民主监督议题占比近三成。25件重点督办提案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立案的494件提案中选出,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由省政协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领衔督办。协商形式有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民主监督、委员视察共7种,切实做到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和各方面。

  据省政协新闻发言人杨木生介绍,协商工作计划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相关文件精神,又对做好新时代政协协商工作特别是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支持。“协商课题+委员提案”作为今年省政协协商工作计划鲜明、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在历年省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基础上的传承接续发展,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徐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