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综治干部何龙荣获 “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称号

30.09.2017  23:45
 

  9月29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对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东华理工大学综治干部何龙荣获2013-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称号。这是该校自2013年纳入省综治责任单位以来,首次推荐综治干部参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并获此殊荣。

  今年6月份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综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推荐的方法进行。为增强评选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公信力,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还对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开展了社会投票评选。

  据悉,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每四年评选表彰一次,此次全省综治责任单位教育系统(高校)共有5名综治干部受到表彰。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文/李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