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探索“一二三”工作法,提升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水平
一是积极创建一个少数民族和谐社区(居委会)示范窗口。指导文献社区(居委会)创建少数民族和谐社区示范窗口,规范阵地建设,划分了办公区、服务区、活动区、生活区等,设置了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器材室、排练室、阅览室等,完善了管理服务、学习教育、联谊交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二是不断建立信息员和社区(居委会)志愿者两支队伍。指导组建一支以村庄、社区(居委会)计生主任为主体的民族工作信息员队伍和以社区(居委会)工作者为成员的志愿者组织。遂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专人对两支队伍进行少数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规等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他们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意识到位和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进步的重要力量,提升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水平。
三是努力探索与社区(居委会)党建文化管理三结合。首先是与社区党建相结合。把民族工作融入到社区(居委会)组织、宣传和文明卫生创建等工作中,把民族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事列入社区(居委会)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民族工作,把各项民族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其次是与社区文化相结合。以东路、四里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积极组建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把能歌善舞的少数民族同胞吸纳到队伍中来,促进各民族间文化融合,提升社区(居委会)文化建设水平。在每年的七一、国庆以及群众广场舞比赛等文化娱乐活动中,都有民族歌舞表演,且连年获奖,丰富了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与社区(居委会)管理相结合。积极吸纳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高的少数民族群众(含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参与到社区(居委会)管理和民主监督,并经常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听取他们对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吸收良策,着力推进社区(居委会)和谐发展。
(供稿:遂川县民宗局 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