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镇干部打牌赌酒至凌晨死亡
本报讯 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河县勐养镇打牌(拱猪)赌酒导致严重后果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梁河县勐养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雷杰等9名国家公职人员打牌(拱猪)赌酒,导致严重后果,在全州造成恶劣影响。通报称,2015年4月15日22时30分许至4月16日凌晨零时23分,在雷杰的电话邀约下,龚加椢(勐养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蚌永赢(勐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聂洪兵(勐养镇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非党,公务员录用试用期)、李定毅(勐养镇政府科员)、肖杰先(勐养镇纪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岳元平(勐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先后在王云维(勐养镇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居住的勐养镇司法所家中厨房内打牌(拱猪)赌酒。4月16日零时57分,雷杰、李治(勐养镇副镇长,非党)、张荣(梁河县森林公安局勐养森林派出所民警,科员)、聂洪兵4人又相约在勐养镇芒轩街杨存玖经营的晚点摊吃晚点并打牌(拱猪)赌酒。
16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聂洪兵提前离开。凌晨2时许,李治、张荣将雷杰劝离晚点摊。2时56分,张荣驾车带着李治离开。3时12分,雷杰独自一人进入勐养镇政府大院。4时57分左右,居住在勐养镇政府办公楼的退休职工杨先莲发现雷杰仰面躺在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台阶下。杨先莲及时拨打镇政府办公室电话,值班人员赵黎明接到电话后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16日凌晨5时40分左右,雷杰被送往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5日,梁河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龚加椢、蚌永赢、肖杰先、李治4人免职处理;责令李定毅、岳元平2人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给予张荣调整工作岗位(调离公安队伍)的处理;给予聂洪兵辞退的问责处理;给予王云维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给予刘启纯(勐养镇党委书记)、亢宏仙(勐养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的问责处理;给予龚帮仙(勐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源(勐养镇党委副书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鉴于雷杰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责令勐养镇党委、政府向梁河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勐养镇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5月6日,六届州委第58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州纪委对梁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彭海林进行诫勉谈话;州委组织部对梁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卢波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梁河县委、县政府向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