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出台新规:明确规定彩票公益金 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助残项目救助

13.11.2014  14:41

近日,宜春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市本级在每年本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百分之五的资金,专项用于助残项目救助;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百分之二的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运动、健身项目建设。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规模、经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康复、托养、运动与健身等服务性机构(社区)可以申请项目救助,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宜春市中心城区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救助实施办法》对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救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资金来源、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及标准、报批程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宜春市中心城区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救助实施办法》的出台,在全省尚属首例,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救助能力,切实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等事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