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政策促南昌小微企业发展
5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
从2015年1月1日起5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推出构建低成本众创空间、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搭建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平台等多项举措,以加快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打造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构建低成本开放式众创空间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孵化器大平台,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意见》要求,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夯实创新创业载体,为初创企业积极打造满足创新创业需求的孵化楼宇、社区、小镇,形成创新创业集聚区。我市将充分利用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现有条件,支持建立一批以大学生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
同时,我市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意见》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改革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在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方面,《意见》规定,综合运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完善小微企业创业投融资机制
为破解小微企业创业阶段“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我市未来将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比如,鼓励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和股权众筹等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等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完善银科对接系统建设,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支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大型设备首台套保险,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我市将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向全社会开放,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
每年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助小微企业成长
《意见》提出了相关支持政策,其中包括扩大市级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全民创业专项资金规模。从2015年起,市级财政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全民创业的支持。同时,各县(区)也要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增加部分重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我市将设立鼓励相关人员创新创业发展的专项奖励基金。各级财政从2015年起在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创业扶持奖励基金,采取拨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放。基金用于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小微企业的发展,扶持服务体系建设、民营经济集聚发展、技术创新、技能人才培训,以及用于国家有关扶持资金的配套和奖励创业先进等。
5年内免征部分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减免部分涉企收费。从2015年1月1日起5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小型微型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
鼓励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也成为《意见》的一大亮点。对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企业,《意见》规定按发行额的0.5%给予担保费用补贴,企业所在县区按同等比例配套;对承销团队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发行企业相关费用的,按每只票据发行额的0.1%进行一次性奖励。
每年安排用地指标建小微企业创业园
《意见》规定,我市将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改造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园;鼓励在开发区和企业集聚区建设一批适宜小微企业的标准化多层厂房。
培育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方面,《意见》规定,我市将按照产业技术领域分类,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组建一批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到2020年,力争建设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此外,搭建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平台。引进有实力的上市辅导机构入驻平台,为平台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咨询服务,重点培育其上市融资,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速成长。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