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一老汉逼前妻为其做饭遭拒火烧房屋
19.11.2013 15:22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离婚却离不了“胃”。离婚后仍想前妻给自己做饭吃,遭到拒绝后竟火烧妻子住处,仅剩的一点感情也随着这把无情火烧光了。近日,江西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邱某年近60,家住张村乡大畈村8号旁。因不满前妻不给自己做饭,遂产生报复心理。2013年3月26日13时许,邱某特地买了两个打火机,来到张村乡大畈村54号即前妻杨某所住房屋,趁其家中无人之机,用打火机点燃二楼卧室的席梦思床,看着火燃烧起来后才离开现场。导致卧室席梦思床、大衣橱、木门、铝合金窗等物品被烧毁。经鉴定,被毁物品损失价值845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为泄私愤,无故烧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作上述判决。
作者:尹丽霞 范全敏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19.11.2013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