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通过国家批复
27.05.2015 20:09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批复了《万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
2014年万安县成功入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单位,成为江西省入选的13个县(市)之一。根据上级要求,万安县发改委积极开展并完成了《万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编制工作,经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审定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审批。
下一步,万安县将按照《批复》要求,全面启动和统筹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特别是抢抓国家在规划、相关配套政策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等方面向试点地区倾斜的机遇,加强研究谋划,强化跟踪对接,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7.05.2015 20:09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