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检察院三举措构建节约型机关

05.12.2014  23:34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5日(杨继春)2014年以来,万安县检察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各项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取得了显著成效。

    认真学习,统一认识。该院借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以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等为平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增强了干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干警牢固树立“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升油”的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完善制度,约束开支。该院党组在群众路线制度清理、建章立制活动中,根据中央政法经费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突出制度建设,并结合市、县审计局对本院财务审计的情况,对过去的财务制度进行清理清查,修订和完善了财务制度5条,对预算经费标准、赃款赃物追缴及管理、经费日常管理等进行了新的规定,控制了各内设机关预算经费上限、公务接待标准;修订完善了《万安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办法》,将全院的公务车进行分科室管理,严格了车辆派遣手续、用车管理规定、车辆经费管理以及驾驶员管理,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效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加强监督,依规办事。今年来,该院党组在对重大财务开支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同时还安排纪检监察进行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事后反馈,确保每一笔经费运行都是规范运作、有据可查,防止了财务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使经费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2014年,该院纪检监察已参与重大经费采购3次,他们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