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男子财迷心窍网上卖枪 非法获利近3万被判刑
17.06.2015 16:2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6月10日,万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销售枪支案件,被告人祝某龙通过网络非法买卖枪支,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记者从万年县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3月,家住万年县城的24岁小伙祝某龙,无意间在网上结识一位出售枪支的网友俞某。俞某告诉祝某龙,只需要在网上开一家淘宝店,如果祝某龙联系到要买枪支配件的网友,他就提供货源或直接代发,让祝某龙从中赚取差价。
面对金钱的诱惑,祝某龙立即在网上注册了网店,并发布贩卖枪支散件的广告,吸引枪支爱好者前来询问购买。一般和买家谈妥了枪支种类、数量及价格,并通过支付宝或银行转账收到购枪款后,祝某龙立即从“合作伙伴”俞某处购买所需枪支散件转发,或由俞某代发给买家,从中赚取差价。短短三个月,祝某龙获利近3万元。
案发后,万年县公安机关确认,祝某龙非法买卖枪支配件128件,类枪支1支、半成品类枪支1支。万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龙以营利为目的,自己注册网店并多次通过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买卖枪支散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祝某龙一审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饶彩云 记者余硕)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7.06.2015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