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26.09.2014  19:04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动漫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