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三项规范”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近年来,上饶县教体局紧紧围绕民办教育发展工作重心,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安全管理和办学行为,严把“申办准入关、校车运营关和日常管理关”,引领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至2016年年底,全县已审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29所,累计总投入超4亿元,在校师生41418人。
该局规范审批程序,严把申办准入关。要求凡新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必须经当地中心小学及所在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2016年,共审批民办教育机构2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4所、民办保育所1所,同意筹建民办幼儿园7所,取缔了1所非法招生办学的民办幼儿园,责令停办民办幼儿园22所。其次,规范安全管理、严把校车运营关。严格按照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和倒查制,要求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买校方责任险,学生参保率争达到100%。此外,全县民办幼儿园购有国标校车63辆,县教体局会同交警、运管及各镇(乡、街道)政府、中心小学核定了运行方案,并办理校牌,要求校车按照方案运营。去年,全县民办教育机构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第三,规范办学行为,严把日常管理关。每年度从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社会效益、资产与财务管理等个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要求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退费。2016年共调处学生退费纠纷6件,处理群众建议和投诉10余件,较上年下降了31%。
据统计,至2016年底,上饶县已审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29所,有师生41418人。各机构累计总投入超4亿元,占地面积850.9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5.39万平方米,全年度发放工资总额6808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费总额195万元。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