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南昌抓拍黄标车闯禁行
29.10.2014 10:56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对新扩大限行范围内违规车辆进行抓拍,11月11日起开罚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南昌市在2014年8月1日发布公告,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扩大交通限行范围。经过充分准备,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已根据新扩大的交通限行范围,增设了86套标志标牌,已对该区域内的所有电子警察进行了调试,将市环保局提供的黄标车数据库导入执法数据库, 11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电子警察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闯禁行的抓拍工作。
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时-22时
据悉,扩大后的交通限制区域为:1.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2.八一大桥、南昌大桥;青山湖大道(不含)、解放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限制通行的车辆为1、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2、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00-22:00。
违反规定处罚200元计2分
另外,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处200元罚款,计2分。对此次新扩大的限行区域,南昌交警将设定10天的宣传告知期,11月1日起启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抓拍数据信息将通过交通违法实时告知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闯禁行的车辆进行提醒,不予以处罚。从11月11日开始,将正式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会通过短信对车主进行告知。(戴伟 首席记者 刘星)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29.10.2014 10:56
故
事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8]XJ014号)
中国南昌
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查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惩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