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三批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27.03.2015  11:28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起实施,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5年底前,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为了加快推进广西不动产登记工作,增加各个阶段工作的针对性,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分三批实现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