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处限制竞争案件十五件

26.12.2013  20:46

      自今年2月以来,贵州省工商系统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查处限制竞争案件15件,行政约谈企业129户次,有效制止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贵州省工商局拓宽监管领域,深入开展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和供电、供水、供气、烟草等垄断性行业,同时还依法把大型零售商利用优势地位乱收费用、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正当理由退货、强制供应商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行为作为主要整治内容,进行重点监管。

  遵义市工商局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阳光驾校、玉龙驾校对学员的实际收费与驾校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不一致,平均高出30%,遵义市工商局认为这两家驾校利用其优势地位,构成了乱收费用行为,遂责令两家驾校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驾校作出行政处罚。

  贵州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省工商系统重点围绕零售商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落实明码标价三项内容,对零售商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对有不合理条款的个别超市、商场,责令其及时整改。要求各零售企业规范收费行为,并对禁止违规收费的项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