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获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教科文卫委关于《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至此,历时八个月的《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圆满结束。
为了解《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年来的情况,更好地发挥《条例》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和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建设创新型江西中的重要作用,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纳入2014年工作计划,联合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专题调研组,从2014年4月开始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4月8日,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下发《关于开展<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对《条例》专题调研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设区市《条例》调研内容为:专利管理体系如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情况;专利专项资金设立及使用情况;专利指标在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具体实施;专利执法体系建设包括专利行政执法与维权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与执法条件建设情况;政府在激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产业化运用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等。5月上旬,设计调查问卷,启动对30所高等院校、4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历时2个月完成。7月初,从江西省高院民三庭调阅6个有代表性的专利侵权案件案卷,了解专利案件审理情况。8月18日至22日赴吉安、赣州、抚州、上饶四设区市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9月开始,分析整理调研材料,撰写并提交设区市《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情况分析报告、高校专利工作分析报告、专利案件案例分析报告。10月12至17日,赴四川、广西考察调研专利条例实施经验和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做法。10月下旬,总结归纳调研成果,结合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完成广西、四川专利工作调研报告和《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总报告。
此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发放了高校、高新技术企业调查问卷,听取了当地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财政局、编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汇报,邀请了当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专利发明人、工业园区以及有专利技术的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成都高新区和四川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国机集团、江西蓝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虔东稀士集团、抚州江铃底盘有限公司、江西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整个调研活动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
调研结果显示,五年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园区及高新技术园区、企业对专利工作都比较重视,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条例》在激励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保护专利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科技创新氛围、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乃至支撑引领地方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我省知识产权事业步入快速上升时期。特别是近两年来,各项数据指标快速上移,工作成效显著。但由于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国还相对落后,与四川、广西等兄弟省份相比,在经费投入、体系建设、转化运用以及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调研组建议,要开创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首先要加大三大体系建设。一要加强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江西省专利工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加大专利工作经费投入,财政科技经费预算中,按10%安排专利工作经费;加强知识产权机构编制建设。二要加强执法维权体系建设:大力改善执法条件;建立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五年内,在全省设区市法院把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起来。三要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专利服务平台、专利数据库、专利布局、专利预警分析、专利代理机构的建设。其次要高度重视专利事业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如对江西是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布局和预警、重大专利技术的引进、转化和交易、专利沉淀、专利人才、网络侵权、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和运用等六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