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杀人后携枪逃亡广西 被小混混讹身上现金

21.05.2014  11:26

  5月4日晚上7点多,义乌佛堂镇稽亭村发生一起命案。两名男子持枪伤人后,驾车逃离现场。伤者王某头部中枪,抢救无效身亡。

  经过连续多日的侦查和追捕,5月17日,逃亡至广西的两名嫌疑人丁某某、李某某,被义乌警方押解回义乌。

  他们身上的枪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要杀人?他们又是怎么落网的?昨天,义乌警方披露了此案的部分细节。

  枪支来源

  手枪和子弹都是网上淘来的

  嫌疑人之一的丁某某,是义乌市佛堂镇稽亭村人,1991年出生。2012年大专毕业后,他曾到一家外贸公司上过一段时间班,后来嫌辛苦不干了,一直待业在家。

  丁的家境不差,父母经营一家纸盒厂。不过,因为游手好闲,偶尔赌博,家里给的钱老不够花。

  案发前一个星期,丁某某手头紧张,于是想搞点钱。他找到经常一起打网络游戏的伙伴李某某,商量绑人的事。李某某1993年出生,佛堂镇双塘村人,常年在社会上游荡,曾因盗窃被抓。

  丁某某有一把“仿64式手枪”和16发子弹,是通过某些途径从网上淘来的。

  两个年轻人商量许久,为即将要干的大事紧张不已。他们的目标,是丁某某舅舅的前妻丁某。

   作案动机

  前舅妈刚订婚,应该有钱

  5月4日凌晨,两个人策划数天后,决定动手。他们买来胶带等工具,潜入丁某家的五层楼房。

  丁某今年46岁,离婚后,与在杭州工作的江苏人王某认识。两个人已经摆过喜酒,正准备登记结婚。丁某某以为,丁某刚订婚,手上应该有不少钱。

  丁某平时住在5楼,4楼与5楼之间,有一道铁门。丁某某与李某某进入丁家后,被这道铁门挡住,于是在楼下的空房间睡了一夜。早上7点多,丁某起床下楼,被两人控制住。

  他们用胶带将丁某手脚绑住,并封住了她的嘴,还蒙上了眼睛。

  之后,两人在五楼房间找到了一张银行卡。丁某某拿出枪,逼着丁某说出了密码。

  5月4日晚上7点不到,在屋内待了一天,两名嫌疑人觉得有些饿,于是,就由李某某留下看守,丁某某拿了丁某的银行卡下楼取钱买食物。

  刚走出大门,丁某某遇到从杭州赶来的丁某的男友王某。原来,王某打了一天的电话,也没联系上女友,不放心,便赶到了义乌。

   枪案细节

  杀人前朝天先开了一枪

  丁某某和王某认识,他撒谎说,丁某家门锁着,自己也在找她。

  焦急万分的王某,提出将门锁撬开,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丁某某害怕事情败露,乘王某去找撬锁工具时,溜回房间,把房门反锁了。

  眼看王某就要撬门而入,丁某某慌了,便解开了丁某的手脚,并恳求着说,“你能不能不跟男友说这事儿?

  丁某某是前夫的外甥,丁某念着这层关系,她对丁某某二人说,“你们走掉吧,我不会追究的。

  就在两人准备跳窗逃跑时,正好遇到进来的王某。王某个头大,很快将李某某控制住。

  丁某某拿出手枪,让王某放手。哪知王某根本不听,丁某某朝天放了一枪,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只见弹壳蹦出,未听见枪响,并未起到威慑作用。

  丁某某急了,他将枪对准王某的后脑,再次扣动了扳机。

  “”地一声后,王某应声倒地,丁某某和李某某飞奔下楼,开着租来的车逃离了现场。

  自首原因

  身无分文,无奈自首

  案发后,两名嫌疑人驾车逃到义乌城区,将车扔在了稠江街道楼下村。

  他们从丁某处抢到的银行卡,是一张信用卡,卡上没有余额,每天只能透支2000元,最高限额12000元。

  因为身上没钱,两人取了2000元,坐车逃到义乌后宅街道一个朋友家,借住了一晚。这位朋友知道情况后,一开始不敢报警。直到5月5日中午两嫌犯离开,这才第一时间报了警。

  之后,两人一路逃亡,途经江西、湖南等省,最后逃到了广西百色市隆林县。这时候,手上的钱已花得差不多了。

  他们本来打算越境逃往越南,后来又改变主意想逃到缅甸去。哪知道,在隆林县城待了几天,却遇上了当地小混混“碰瓷”,身上仅剩的十几块钱,也被敲诈一空。

  他们手上有枪,为什么还会被小混混欺负呢?“已经背了一条人命,不想再害人了。”丁某某交待说。

  5月14日上午10点多,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丁某某和李某某二人。

  在隆林街头,两人见到了贴得满大街都是的通缉令,他们觉得走投无路,就去了隆林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两人犹豫不定,衣衫褴褛,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徘徊。

  民警见这两人行迹可疑,上前询问,两名嫌疑人便向警方自首。

  民警从丁某某身上搜出手枪一支,弹夹内有4发子弹,已经上膛。另外又从他身上还搜出10发子弹。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李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